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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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00:12:3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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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包括:

1.签订债务人、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的质押协议,明确质押的债权金额、期限等相关条款。

2.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将债权质押的事实登记在相关部门,确保债权质押的合法有效性。

3.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可以行使质押债权,实现债权保障的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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