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要约定担保期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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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9 12:07:5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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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质押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间。担保期间是指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时间范围。在质押合同中,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担保期间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合理的保护和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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