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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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 16:52:34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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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企业的厂房、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以依法获准取得的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的财产、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基金份额、债券、仓单、提单、收据等有价证券和权利凭证、应收账款等财产权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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