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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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10:29:3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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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权利包括:

1. 追索债务的权利: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并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欠款,如通过起诉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

2. 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破产或清算时,债权人享有相应的优先受偿权,即按照法定顺序优先从债务人的财产中受偿。

3. 利息和违约金的权利:债权人有权按照约定向债务人收取利息和违约金,并有权要求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支付。

4. 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的权利: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协商调整债务的还款方式、时间等条款。

5. 参与债务人破产程序的权利: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有权参与债务人的破产分配,提出债权申报,并参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的分配。

6. 补偿和赔偿的权利:如果债务人违反合同约定或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进行赔偿或补偿。

7. 解除合同的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解除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或获得相应的赔偿。

8. 申请保全措施的权利:在债务人可能逃避债务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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