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要件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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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07:12:4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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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要件包括:

1. 原债权的存在: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建立在原债权的存在之上。

2. 原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必须将其原债权依法转让给代位权人。

3. 原债权的可转让性:原债权必须是可以转让的,即法律上允许债权的转让。

4. 债务人的同意或法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能需要债务人的同意或满足特定条件。

5. 代位权的登记:在适用的法律体系下,可能需要将代位权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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