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怎样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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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19:01:22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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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清偿:

1. 协商一次性清偿: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一次性支付全部债务的清偿金额。

2. 分期偿还: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根据双方约定的还款计划逐步偿还债务。

3. 抵销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将两者之间相互欠款相抵,只支付净额。

4. 债务重组: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对债务进行重组,重新制定还款计划、降低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来减轻债务人的还款压力。

以上方式需要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清偿方式和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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