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欠债股东是否有责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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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4:01:5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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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公司欠债时,股东通常不需要以个人财产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财产,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但如果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况,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股东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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