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质权人的债权具体如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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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07:32:57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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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质权人的债权清偿通常采取以下方式:

1. 先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在质权设定时,质权人可与债务人约定优先受偿顺序,确保在清偿时优先获得债权。

2. 通过质押物变现清偿债务:质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物,并将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如拍卖、变卖等方式。

3. 诉讼请求:如果债务人未按约履行债务,质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定清偿债务,并在诉讼程序中获得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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