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的债务承担是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律师
海口律师网资质认证
2024-12-15 01:33:28 回答了该问题

律师回答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一个人在特定情况下被豁免或免除对某项债务负责的法律规定。这通常发生在债务人破产、债务违约或者特定协议中,免责的债务承担可以使债务人不必承担原本应该支付的债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并不意味着债务的彻底消失,有些情况下债权人仍然有权利追讨债务,只是债务人暂时免除了对这笔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2、《合同法》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3、《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4、《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最佳答案
相关问题 精选回答 推荐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