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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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2:13:30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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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召开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法院裁定或者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召开会议。

2. 债权人数量达到规定的最低比例,通常是债权总额的一定比例。

3. 会议通知书已经发出,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参会条件等。

4. 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已经确定,并且有权召集会议。

5. 会议所需的必要文件已经准备完毕,包括债权清单、债务人情况说明、可能的解决方案等。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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