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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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13:52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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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民法典》,欠钱不还属于违约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此外,欠钱不还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和出行,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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