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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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22:46:12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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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是指被告在诉讼程序中有权在提出答辩之前,就原告的主张提出异议或抗辩。这一权利旨在确保被告有充分的机会提出反驳原告主张的理由,并在诉讼中保护自己的权益。被告可以通过先履行抗辩权提出各种抗辩,如事实抗辩、法律抗辩或程序抗辩,以及提出反诉等。这个权利在司法程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有助于确保公平审理和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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