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债权能否优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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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5:51:03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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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债权通常不能优先执行。在法律上,不当得利是指某人通过不当手段获得的利益,而非基于合法合同或法定义务。在债务履行中,法院通常不会优先执行不当得利债权,而是根据债务的性质和优先顺序进行执行。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法律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

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 ,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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