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的债务承担为什么是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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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01:02:4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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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的债务承担之所以效力待定,是因为其涉及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律师在处理此类事务时,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当事人的意愿、法律规定的适用等。因此,即使存在免责条款,也需具体分析其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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