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贷款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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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04:34:1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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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欺骗、伪造资料等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并通常伴有不归还贷款的意图,而非法集资则是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通过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主要涉及金融诈骗行为,而后者则涉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两者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制和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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