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的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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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2:56:2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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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执行程序中的财产分配顺序如下:

  1. 清偿执行费用、保全费用;

  2. 清偿办理执行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民事赔偿金;

  3. 清偿抚养、扶养、赡养费;

  4. 清偿生活费用、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5. 清偿赡养老人费、抚恤金、扶贫款;

  6. 清偿债务本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五条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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