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与抵押权谁优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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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03:56:33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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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共益债务和抵押权的优先顺序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地方法律。通常情况下,抵押权会优先于共益债务得到偿还。抵押权是指借款人将财产作为抵押品担保借款,债务人未能偿还贷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物来偿还债务。而共益债务是指借款人因多方借款或担保而形成的债务,通常没有特定的抵押物。因此,在偿还债务时,法院通常会优先满足抵押权人的权益,然后再考虑共益债务的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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