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抵押物是不是可以直接抵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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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21:37:50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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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抵押物通常是用于担保借款人的债务。在债务履行中,抵押物的处置一般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情况下,抵押物不能直接用于抵偿债务,而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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