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公民不能请偿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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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11:47:53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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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因自然人行为所负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可以依法申请债务重整,或者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程序,获得债务减免或者破产清算。在此过程中,律师可帮助客户依据法律程序,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申请债务重整或破产程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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