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质权人能卖质押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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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17:42:56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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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质权人在质押物的所有权归属不明确或者危及其权益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拍卖质押物。在拍卖程序中,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权,将质押物卖出以清偿债务。但在此过程中,应当确保质押物的价值能够覆盖债务金额,并且遵循合法程序。若质权人擅自处置质押物,未经合法程序或未能保障质押物价值,可能被视为侵犯债务人的权益,因此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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