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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婚姻登记程序与结婚条件的异同探究

发布于2024-11-18 06:36:11 浏览25次

监狱领结婚证的程序

监狱领结婚证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

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关于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问题,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

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结婚条件是否有所不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二婚的结婚条件与初次结婚是一样的,包括达到结婚的年龄、双方自愿结婚、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根据第六条的法定规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律鼓励晚婚晚育。

根据第七条的禁止结婚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都被禁止结婚。

根据第三十条的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同时,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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