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情形是什么
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一方有重婚情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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