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爷爷表弟的儿子能结婚么
我和爷爷表弟的儿子能结婚,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畴。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中未登记结婚是否成立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结婚登记。婚姻关系自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才能确立,未经结婚登记的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结果,不得有任何一方被强迫的情形发生,同时也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婚姻关系的正当形成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进一步规定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要求有意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并完成结婚登记,才能有效地确立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过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即使男女双方有意建立婚姻关系,也不会在法律上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婚姻关系的确立必须严格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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