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情形是什么
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一方有重婚情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近亲禁止结婚的范围有哪些
近亲禁止结婚的范围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涵盖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此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还包括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的关系。例如,叔叔(伯伯)不得与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得与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得与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得与姊妹的儿子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社会道德的规范,避免因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疾病及家庭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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