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结婚的亲属有哪些
1. 直系血亲。2、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具体包括同源于父母或者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
5.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6.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办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多项要求。首先是户口簿,此外还需携带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每位申请人需亲自到登记现场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另外,需要准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如果无法提供户口簿,可以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对于集体户口的申请人,可提供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户籍情况。如果申请人未在当前户口所在地落户,需携带户口迁移证明或其他公安部门或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进行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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