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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与被迫结婚的撤销途径分析

发布于2025-05-08 03:27:26 浏览1次

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结婚

属于不能结婚的情形主要是法律意义上的禁止结婚情形,主要有三个方面:

(1)与有配偶者结婚构成了重婚。

(2)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亲属关系。

(3)结婚时未达到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法定的结婚年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被迫结婚怎么撤销

若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申请撤销时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受胁迫一方必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只有受胁迫的一方行使撤销权,该婚姻才能从法律上确认自始无效。

如仅存在可撤销的事由而没有实际的撤销行为,该婚姻仍然有效。

申请撤销的程序包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后,法院审查确定应当撤销,将生效判决书送交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并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

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书面申请说明要求撤销婚姻的原因;公安机关出具的被胁迫结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确认受胁迫情况属实,并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时,将撤销该婚姻,并宣告结婚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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