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免责事由有什么

律师解答
律师
海口律师网资质认证
2024-07-07 18:15:11 回答了该问题

律师回答

交强险免责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车辆驾驶人员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酒后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行驶证被扣留、超载、非法改装、无证驾驶、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盗抢车辆、恶意投保等情形。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根据交强险条款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佳答案
相关问题 精选回答 推荐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