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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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19:03:0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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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结果。放火罪指的是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火灾,但仍然故意放火,导致火灾发生的罪行。而失火罪则是指因过失或疏忽造成火灾的罪行,即虽然没有故意放火,但因为疏忽或过失导致火灾发生。在法律上,放火罪通常判罚更重,因为它涉及到故意破坏财产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而失火罪则可能会更轻,因为它更多地考虑到过失造成的结果。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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