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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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09:42:34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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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失火罪是指故意或过失放火,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行为。故意失火的主观方面要求犯罪人明知是火灾,却故意放火或采取其他有损防火措施的行为;而过失失火则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大意,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导致火灾发生。根据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法律对失火罪的处罚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过失失火,如果犯罪人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赔偿损失等,也可能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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