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能构成抽逃出资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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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11:02:3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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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刑法,抽逃出资罪是指非法占有、转移、隐藏、挥霍或者以其他方式抽逃企业资金、股金、资产、收入等情形,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对于隐名股东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罪,需要考虑其在企业中的实际控制和行为。如果隐名股东通过非法手段操纵资金流动,导致资金被转移或挥霍,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或造成损失,便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但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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