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司法解释

律师解答
律师
海口律师网资质认证
2024-05-28 09:17:48 回答了该问题

律师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毁坏、损毁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公共交通工具、交通信号设施、交通管制设备等设施,严重妨碍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情节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严重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重大人员伤亡等后果。对于此类罪行,律师应当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角度进行全面分析,为当事人提供合理、有效的法律辩护,争取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佳答案
相关问题 精选回答 推荐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