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的法定情形包括了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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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3:51:19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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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法定情形包括:

1. 故意不申报应纳税款或者少报税款。

2. 故意制造虚假账目、单据等以隐瞒应纳税款。

3. 虚报减免税、退税、免税、抵免税等情形。

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进行偷税、骗税。

5. 非法购买、持有、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

6. 其他违反税法规定,故意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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