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观体是

律师解答
律师
海口律师网资质认证
2024-06-05 09:02:53 回答了该问题

律师回答

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观体是,涉及在无放贷资质情况下,以非法手段向他人放贷并获取高额利息。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种,破坏了金融秩序,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因此,对于从事高利转贷活动的人员,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佳答案
相关问题 精选回答 推荐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