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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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14:55:23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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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其破产债权,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补充申报的债权不得对已经进行的分配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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