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主体是特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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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 14:56:43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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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主体通常指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债务人是指欠款或义务的一方,而债权人则是债务人欠款或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其合同或法定义务,而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其义务。因此,债的主体是特定的,由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身份所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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