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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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02:18:03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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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成立,通常需要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原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确定的、现实的,并且是可供让与的;其次,债权人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将其债权让与给代位权人;最后,债务人应当对债权的让与予以承认或者有法律上的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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