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怎么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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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03:57:3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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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从而使该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享有原债权的权利。代位权的构成通常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债权的转移是合法有效的。这种权利的行使常见于债务转让、继承等情形,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债权的实现和债务关系的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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