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定结婚年龄,没领证,但是举行婚礼了,法律承认结婚吗
在法律层面上,仅仅举行过婚礼而没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并不被认定为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虽然仪式性的婚礼可能会使舆论认为其代表着婚姻关系的确定,但并非所有实际参与者都必须接受这一概念和定义。
事实上,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婚姻关系的正式建立需要结婚的男女各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只有当完成了这个关键步骤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后,我们才能够肯定地说他们已经结为合法夫妻。
反之,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被视为同居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
实践中如何认定当事人的合意?须符合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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