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近亲结婚法律规定
禁止近亲结婚的法律规定是:具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是禁止结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近亲禁止结婚的范围有哪些
近亲禁止结婚的范围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涵盖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此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还包括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的关系。例如,叔叔(伯伯)不得与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得与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得与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得与姊妹的儿子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社会道德的规范,避免因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疾病及家庭纠纷问题。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近亲结婚法律规定及禁止范围详解】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向琼法网的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