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
登记结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同时,本人必须确认无配偶,并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还需要签字和声明。此外,还需要准备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将会被登记,并获得结婚证。一旦完成结婚登记,婚姻关系就正式确立了。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尽快前往补办登记手续。
不适合结婚的情形有什么
男女双方不能结婚的条件包括以下两点: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都包括在内。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与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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